2013年2月21日 星期四

修正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水域休閒運動推廣作業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水域休閒運動推廣作業要點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。

主管機關:體育署
發布機關:體育署
發布日期:102.02.21
發布字號:臺教體署全(二)字第10200043582號 
異動性質:修正
法規名稱: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水域休閒運動推廣作業要點
原法規名稱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水域休閒運動推廣作業要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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